第一次交的三万字手稿,赚三百银元。第二次的三万字,赚六百银元,共有九百银元,票据都在,可以去戚家的洋行取银元。一本书还没有写完,几乎就赚了一套房子。如果有本不错的著作,能活得很宽裕。

季淮生拿到新稿后,车也不开了,坐在驾驶座,直接开始看,才看了两页,与他同行的夏春秋就催促道:

“您专心开车,我帮您拿着,等到了出版社,您继续看。”

“好的。”

季淮生嘴上答应,手却不松,眼睛死死盯住手中稿件,两人僵持住。

“您先在这里看完?反正也用不了几个小时。”夏春秋以退为进。

“你先收着。”

季淮生一路用最快的速度开到报社,一回去就把稿子要来,继续看。

夏春秋才看了一个开头,意犹未尽,争不过自家主编,也不好凑过去一起看,只能干看着。

当主编真好啊。

其实云中君身边那个小丫头才是最幸福的,每日都能看到新的内容。

“乔迁新居,宴请亲友。”

“人人都对林家的玫瑰园赞不绝口,一开始林祁文有些心虚,怕有人知道那只是一纸租赁契约。称赞的人太多,他渐渐遗忘了这件事,与人碰杯时,神采飞扬,仿佛真拥有了这座漂亮浪漫的庄园。”

“庄园里的玫瑰不但是爱情的象征,也能充实面子、抬高身价,只要拥有它,瞬间就能成为一位财力雄厚且优雅浪漫的绅士。”

“林静秋对玫瑰园并不像家中其他人那样喜欢,她曾爱过这样热烈馥郁的鲜花,在丈夫死前……”

林家的大女儿原本因为丈夫的死郁郁寡欢,仿佛失去了欢笑的能力,她却在玫瑰园里找到了一些礼物。每次都藏得十分隐秘,是她与丈夫私下说过的小惊喜。

台灯内壁的情信,藏在树洞里的口琴,房间衣柜夹层里的高跟鞋,连鞋码都与她一样。但她确信丈夫已经死了,尸体葬在陵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