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局势仍然不容乐观,尸王到底是上千活人精气于一体的产物,普通的丧尸根本不是对手,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丧尸倒了一片。
周亭瞳看不下去,拿了火把,拎着酒水走过去帮丧尸打架,她把酒水朝尸王脑袋上倒下去,那火把引燃了。
不消片刻,尸王化为森森白骨,倒在了地上。
“好一个彪悍的女子。”屈亨魁目瞪口呆地看向孟长夏,“孟先生果然是有眼光、有胆识的人,喜欢的女子也是人中龙凤。”
“我可不是喜欢她,这叫欣赏。”孟长夏梗着脖子说。
屈亨魁咬着牙撕下布条把错位的筋骨给固定住,周亭瞳见他一个人包扎实在费力,便走过去帮他。
孟长夏不知为何,眼神始终无法从周亭瞳身上挪开。
两人是从小到大的死对头,互相使绊子那也不是十根手指数得过来的事情。
他以前说真的是发自骨子里讨厌周亭瞳,因为她聒噪,因为她会放声肆无忌惮地大笑,因为她会暗暗学会爬树,向年幼时的自己丢石子,因为她曾强迫自己加入她的舞蹈队,对弱小的自己吐口水。
但是,突然间穿到这个丧尸遍地的时代,他才渐渐地放下了自己的偏见,发现原来周亭瞳不是自己认为的那样讨厌,甚至还有些可可爱爱的。
这头孟长夏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浑然没有注意到其他两人。
屈亨魁满面通红,直摆手说不用,从周亭瞳的方向看去,正看到他的睫毛宛如羽毛扇扑闪扑闪,实在可爱至极,忍不住伸手掐了一把他的面颊,美强惨的帅弟弟谁不喜欢呢?
可是周亭瞳心理年龄二十多,她在这个世界的身躯可只有十六岁,是比屈亨魁年龄要小的。屈亨魁哪里能把面前纤细瘦弱的女子和“调戏”二字联系起来。
“孟长夏,你那里有没有创可贴?孟长夏?”周亭瞳连续叫了他几声都没人应,二人都扭过头去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