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比眼里,杰克逊只是一个平庸的新秀,哪怕森林狼是用首轮第三顺位选择的他。
韦夏发现科比教训起新秀来,下手真的很重。
背打,脚下的速率不如年轻的时候,也没有强行拔起的爆发力。但科比就像所有年老的技术流球员一样,早就学会用节奏去击穿对手的防守。
杰克逊在ncaa的时候,就以防守闻名。
他的运动天分,防守嗅觉,和成熟的技巧,被誉为“精神状态满格的威金斯”。
现在再看这番评价,无疑是过誉了。
他为中国球迷所知晓,还是在去年夏季联赛上,给为76人出赛的周奇送了两个火锅而作为“大魔王盖帽拒绝森林狼新星”的夸张标题的可怜背景。
科比打他,处处都流露着“你智商低”的暗示。
他会给杰克逊留下足够的空间,只要杰克逊失误,他立刻出招蚕食对方的防守位置得分。
杰克逊明明各方面都已经超出了科比,但就是每一秒都落在科比的节奏后面。
他就是不知道怎么防守投篮,也不知道如何预判进攻,整个人在比赛的时候,活脱脱像是一只无头苍蝇,任由科比捉弄。
等科比玩够了他,再来个缺乏爆发力的后仰跳投射一脸。
后面,韦夏某次偶然的错位,利用漂亮的持球进攻把约什晃翻在地。
“wish充满了风度,他绅士般的放弃了进攻机会,等待约什起身后再完成进攻。”
具体情况却没有奥多姆所说的那么美好。
当韦夏把杰克逊晃倒,韦夏说:“你这样的年轻人,十年前的科比可以打五个。”
于是杰克逊发了疯爬起来扑向韦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