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拉文换回明尼苏达森林狼8号球衣,从左翼出发,抛球,起跳,空中接球,左手揽球,双腿弯曲,上升,左手在背后将球交给右手,伸直双腿,右手从背后抡起,一个小风车舞动,将球砸进了篮筐。
扣篮大赛就此被他所主宰。
他的扣篮前所未见吗?
扣篮难度史无前例?
不,并不是。
他的这些扣篮,或多或少都有人做过,论花哨,他比不过当年霍华德披着超人披风、格里芬飞汽车尾、杰拉德·格林吹蜡烛扣篮;论搞怪,他也比不了那些已经成为传说的蒙眼扣篮;论难度,也没杰森·理查德森那自抛自接+胯下换手+大风车来的夸张。
但人们仍然愿意拿他的扣篮和14年前的ufo比较。
原因无他,欧文和卡特都是干脆利落地完成,动作漂亮、洒脱,整个扣篮美感极佳,成功地调动了观众的激情,从而统治比赛。
其实,这就是观众想看到的东西。
韦夏很满意,他这一代人眼里的扣篮大赛,无非需要球员完成一次飞翔,过程中随便你做什么动作,然后圆润的接上砸球入筐那一下,是这个一气呵成的感官体验,而非穿斗篷、飞椅子、汽车这些杂耍似的玩意儿。
扣篮大赛是可以不那么繁琐、不用那么多道具、不搞杂耍的。你甚至未必需要前无古人的创新,只需要扣得足够好看,足够游刃有余。拉文所做的,就是扣篮大赛上,应该出现的扣篮。
所以,当他成为最终的冠军,所有人都认为他当之无愧。
只是有一点比较可惜,他的对手差了成色。
第八百一十四章 年轻真好
全明星赛的焦点是拉,但又不只是拉。
库里也赢得三分大赛的冠军,只是三分赛和技巧赛这些项目向来就不如扣篮大赛讨喜。
而且,拉的表现让扣篮大赛的受关注度隐隐超越了全明星正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