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点可以肯定不会发生,韦夏和纳什的竞争止于球场,没有延续到场下。
第一点的话,更不会发生。
韦夏的进攻端向科比看齐,却不向得分王时期的科比看齐。他不向往一个人搞定一切,也不喜欢一个人打其他四个人看。
他喜欢快速走位接球后,一两个动作摆脱出空挡,迅速投篮。
简单,而且精确。
实际上,韦夏的nba生涯还从来没有和一个水准以上的组织后卫搭档过。
任何一个连续几年拿下得分王会并保持高效的球员,如果能和纯正的组织后卫搭档,只会打得更好。
组织后卫们行事风格各异,而2004-12这些年,纳什在太阳的所作所为,不太像大o寡恩薄情尖酸、弗雷泽领航员般带领队伍、斯托克顿克制又严肃地驱动每一块部件,而更偏向于魔术师。
他们都可以从赛前热身就让人醉倒,让队友像进了舞厅,把板凳组织得像支摇滚乐队。
纳什身上的表演天赋与才华,让韦夏反复地想起魔术师和已故的“手枪”皮特·马拉维奇——尤其是马拉维奇,他们身形和打法更相似。
上场的第一秒,纳什就让湾区的球迷们见识到了不朽的风采。
他依靠节奏突破杰克,虽然没什么运动能力可言,却将李的防守调动到他身前,却以隐蔽到差点连考辛斯都没接住的背后单手传送出炮弹。
考辛斯接住顺滑的炮弹,让它在篮筐内炸响。
这一球精彩得连勇士的球迷都连连欢呼。
这就是纳什。他跟魔术师一样,如同夜店里的dj,能够改变整个球队的氛围。这是一种可怕的感染力。
犹如加内特对凯尔特人施的魔法,邓肯过去十五年对马刺所做的那一切,但纳什在这一点上几乎独一无二:那些因为在他身边打球而璀璨绽放的人,并不仅仅是获得几个投篮机会。
他们就像到了演出现场,然后发现自己最好的那部分。一个好伴侣、好捧哏、好乐手会让人从内心萌发出做个好情人、好逗哏、好歌手的欲望,纳什就是这样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