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进攻就打成了。
他的技巧看起来都很基础,绝无花哨之处,持球转身,就进了。
开局以来,两边得分都比较困难,兰比斯第一次进攻就得分,看得从来都是一副“nsl”的表情来看待比赛的天勾都站起来挥了挥毛巾。
丹尼斯约翰逊承担了凯尔特人开局大部分的进攻。
和ac格林互相伤害的几个回合过后,他没有继续沉迷于此。对于湖人的恶性动作,他表现出了无所畏惧的姿态,一次次地杀进禁区。
湖人的阵容极为符合莱利那个关于未来篮球由五个侧翼统治的设想。
贾巴尔下场后,最高高度是詹姆斯沃西。拜伦斯科特有速度,身体吨位上差约翰逊极多,他对不住人,一会儿就失位,接着,又是一次上篮得分。
韦夏站在旁边看着,不知道约翰逊的攻势会持续多长时间。
他有意控制出手,因为伯德今晚手感不佳,不可能因为他的到来就改变,他得想办法减少投篮,采取更接近篮筐的进攻方式。
韦夏决定忍耐下去,凯尔特人的进攻是老样子。
约翰逊控球,伯德高位游走,麦克海尔和帕里什盘踞两个低位,安吉拉到中远距离扯出空间。
问题是,麦克海尔只剩下一条腿能发力,持续要打低位,效果不可能好。
韦夏选择退让,更多是在防守端移动。
随着比赛的深入进行,他越发地适应了伯德的运动能力。
在伯德的节奏下,一切都是慢的,对手有多快,他无所谓,超越球场的意识让他往往可以提前两三步预判出对手的举动。
他的bq高到无法想象,这是韦夏第一次在旧时光里发现球员对比赛的看法是不同的。
他附身伯德,不仅拥有了伯德的身体和技术,更有他的头脑,他可以感受到伯德思考问题的不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