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页

马蒂·柯林斯的情绪处于极端的情绪里。

他不知道韦夏究竟长了几颗肺。

七分钟过去了,他依然到处跑,体力深不见底。而且,根据柯林斯的观察,他并不像那些兴奋过度的大一菜鸟,他的跑动不是白费力气,他真的在为队伍创造机会。

最让柯林斯无法理解的是,他跑了七分钟,一次出手都没有。

野猫队的老生们看都不看他一眼,而他的心情没有丝毫变化。

他在进攻端做着无用功,让队友更好地比赛,回到防守端却满是侵略性。

“你他妈到底是什么人?”

柯林斯甩不开韦夏,急躁地吼出声。

“我叫韦夏。”他竟然还回答了。

“谁他妈问你这个!见鬼的名字!见鬼的‘wish’!”

“是韦夏”

韦夏第n次让天普大学的战术落空。

这是什么感觉?柯林斯已经尽了全力,韦夏没有通过队友的帮助,全靠个人的努力、毅力和决心,追了柯林斯30秒,确保他连篮球长什么样都忘掉——因为他已经累到快要大脑缺氧。大脑缺氧的人有记忆力吗?显然没有。

持续不断地跑了七分半钟,刚完成一次长达30秒钟的追击防守。天普大学投出三分,美好的空气球,简直是在回馈韦夏的跑动。

让他的对手绝望的是什么?

韦夏前脚跑死柯林斯,后脚却在其投出三不沾后第一个下快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