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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时期只靠身体天赋便可统治赛场,而大学比赛是不一样的。

猫头鹰队毫不逊色,他们的黑人中锋投了记罚球线后一步的高位跳投,三不沾。

面包球让阿伦雷拿下,这是野猫队最喜欢的节奏,快攻转瞬启动。

雷的进攻,正如他的名字一样充满侵略性。

他杀到前场,不惧对抗,顶着人强行攻筐,打板命中。

猫头鹰队的头牌大卫霍金斯杀进内线,他想顶着弗雷泽抛投。想法很好,可惜做的不是很到位。

他的球刚起,弗雷泽转身一跃,刚猛的弹速瞬间便起,将他的球像拍苍蝇一样拍到地上。

弗雷泽的大帽让芬纳兰球馆响起阵阵欢呼。

猫头鹰队的黑人内线捡起失控球,想做第二进攻,弗雷泽原地站直双手高举等他来。

他不信邪,大有拯救全队的勇气与信心。

“好样的,又送一个。”韦夏的吐槽像炮弹一样发出。

不知道是天普大学的脑子有问题还是他对篮球的理解又问题,为什么他们一个个要顶着弗雷泽强攻?

弗雷泽虽然败光了自己的选秀前景,但他的天赋是不骗人,打内线要正面硬上,除非天赋过人,否则还是利用节奏讨巧比较好。

不,随着天普大学送给弗雷泽第三次封盖,他开始严肃地怀疑天普大学脑子有问题,同时对篮球的理解也有问题。

看起来,猫头鹰的王牌球员霍金斯难副其实。

开场进攻四次,三次以打铁告终,其中一次如果球能碰到篮板的话或许可以命中篮筐,可是野猫队的篮下站着弗雷泽,他们无以得到轻松的进攻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