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上。
我不敢相信我的眼睛——那是阿布吗?
满头满脸的鲜血,让我几乎认不清他的面目。只有脚上那双十年如一日的跑步鞋提醒我,这是那个带着我满大街飚车,请我喝酒,陪我失落,借过我钱的男人。
他曾在喝醉酒的时候把我的头当篮球按在胸口,任凭我尖叫也不松开,直到我猛然踢他一脚,他才发现是我,“对不起”还没说完整,就蹲在路边大口大口吐起
来。
有人掩鼻而过,也有人叹息,更有人小声诅咒。
那段时间正值他和他爸闹决裂,我被好几个广告公司放鸽子,也不顺。我们当街坐着,叼着烟,对路人一个一个对我们投以不正常目光的人大骂特骂,不要太
慡。当然,我为了面子,把头发全弄乱,遮住脸,只露出两只眼睛来。我一直都是一个如此虚荣的人。
直到城管追来,我们又飞奔到摩托旁,由他带着我在四环线上飞奔。
人们都说我是凤凰,于是我来到北京,寻找我能惜息的枝头,可是最终,我不仅飞不起来,反而摔得皮开ròu绽。
我喜欢站在他的摩托车上,展开双臂,让我的长发随风飞舞,那感觉,跟飞一样,我永远记得。
我永远记得,是他带我一起飞。
他曾经是一个浪荡而桀骜的一个爷们,现在他们把他绑在那里,打得浑身是血。可是,他和这件事一点儿都没有关系,真的没有关系!真的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