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如今我已经不属于这里。我选择了去向远方,我的失败和伟大便都与这里无关了。
刚走近天中,我就嗅到了熟悉的空气,自来水笔和涂改液混合的味道,于是思维有些混乱,点根烟,狠狠地吸起来。
我不想去教室,决定在校门口等。我才吸掉半根烟,天中高三的教室里就传来哄闹声。看来周末放学早些,很快,校门打开。学生们都涌了出来。
我仍然是吸引众人目光的,虽然我只不过悠闲地靠在校门口那棵树上,懒洋洋地看向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的校园。
我甚至能听到路过者在小声谈论我的名字。
也有胆大的,向我挥手,喊我名字。我都一笑而过。
哦真好,原来他们都还记得我。
我忽然又从这些窃窃私语中获得了一股诡异的力量,挺直了身体,像个骄傲的公主在等待仆人的马车一样,远远地寻找我要找的人的踪影。
噢,我蒋蓝真是能屈能伸,是块干大事的料!
他总算是出现了。远远的,我就认出了他。
一年多不见的米砾,仍旧和那时候没什么两样,只是好像稍微瘦了一些些。他背着个大书包,低着头推着自行车走路,像个捡金子专业户。我逆人群而上,径直走到他面前,狠狠地踩了他一脚。
这曾经是我们最通常的见面方式。而每当那时,他都会做呲牙裂嘴状,对我大喊:“哎哟老婆,再来一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