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凌云冷笑,“真的吗?hers的包包可是你一个人在背,cartier的表是你一个人在戴。”
程玥气得直哆嗦,“谁家女儿像你这样,一心一意要跟妈妈作对。”
“我不反对你享受,你能要到手尽管要,可是别让我们去要。不换房子,不要新车,我们一样可以过得好,麻烦你考虑一下小峰的自尊心。”
“这跟自尊心有什么关系,他爸爸的财产他都有份。”
“你以为现在是分遗产吗?爸爸爱怎么花他的钱是他的事,我和小峰用不着向他伸手。”
程玥也冷笑了,“真清高啊,司大小姐。你爸爸现在有多少财产,你根本一点概念没有。他每个月给你一点生活费,你就满足了。”
“你倒是对他的财产很有概念,可又能怎么样,不是白白垂涎吗?”
母女俩人不出意外地再度大吵起来,言辞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激烈地翻着旧帐,相互指责对方无情无义,自私得不可救药。她摔门而去,回了学校,又一次连续几周不回家,只抽时间去司凌峰的学校去看他。
她的心情极度低落,对一切消遣玩乐都没了兴趣,这天正躺在宿舍c黄上发呆,突然接到程玥打来的电话,转告她爸爸的通知,她大哥司建宇婚期在即,让她去给新娘充当伴娘。
“为什么找我?”
“又不会发请柬给我,我怎么知道?”程玥酸溜溜地说,“你爸叫你去,你就去吧。”
她尽管对这个大哥有好感,但还是有些意外。她知道司霄汉一向非常自说自话,根本不理会旁人感受,她可不愿意去自讨没趣,于是直接给司建宇打了电话。
司建宇看来早有准备,慡朗地笑,“你嫂子说她的朋友差不多都已经结婚了,找伴娘有些困难,爸爸说家里现成有一个漂亮女儿,何必还要找别人救场。我觉得他说得有理。小云,来帮一下大哥的忙吧。”
她马上一口答应下来。
12、4
司建宇的那场婚礼极尽奢华,排场之大,在本地轰动一时。
早上司霄汉的堂弟开车将司凌云接到司建宇的新娘米晓岚那里。她家在一个新建小区内,宽大的三居室房子连同装修和所有的家具陈设全是崭新的,如同样板间一样,气派堂皇,没有丝毫居住磨合的痕迹。米晓岚的相貌比司凌云想象的还要娇美,她的父母看上去则十分普通,而且老实寡言,穿着同样崭新的衣服,在自己家里说话做事都轻手轻脚,那种在生人家做客一般的难为情和拘谨,弄得司凌云这个真正的客人十分奇怪。在场的有数几个亲戚也都是一个类型:木讷、过份客气、不怎么讲话。司建宇过来,门一敲即开,没有受到任何为难,顺利进来接到新娘。离开那所房子,司凌云几乎有松了一口气的感觉。
司霄汉当时已经在本地商界颇有影响力,他一向行事张扬,从不奉行低调原则,为长子婚礼更是出手十分豪阔,一长排名车组成迎亲车队从城市主干道穿行而过,包下城中最好的酒店,会场用空运过来的名贵鲜花布置得花团锦簇,城中政要和工商界人士悉数到场,同时请了知名电视台主持人主持婚礼,一众表演嘉宾中还包括两位当红的香港艺人,场面盛大得让人眼花缭乱。
司凌云早就知道父亲有钱,却还是头一次直观认识到父亲居然有钱到了这个程度,她不得不承认她有小小的震动。
除了司霄汉、他的堂弟和司建宇,她一个人也不认识。司建宇的母亲微微发福,长相普通,面容憔悴,头发染黑后,仍比实际年龄要显得苍老许多,听儿子介绍她后,脸色如她预计的那样沉了一下,再不肯正眼看她。倒有她家不少亲戚偷偷看她,再相互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不过让他们失望的是,司凌云性格最大的特点是从来不肯示弱,旁人明显的八卦表情落在她眼内,她只在心底暗暗冷笑。她当然也不去主动找任何人搭腔,尽伴娘职责陪着新娘米晓岚以外,就是一个人坐在一边夷然不动,毫无不自在的表情。
司建宇过来问她,“小云,看到你大嫂没有?来了重要客人,爸爸要她跟我过去一下。”
“大概在化妆室吧。”
她陪司建宇过去,推开门,只见米晓岚正跟一个男人面对面站着在交谈,她已经换下那套缀着细密珍珠的曳地婚纱,穿着刺绣凤凰的大红色旗袍,愈发显得高挑娇美,而那男人穿着深色西装,背影十分修长。
见他们进来,米晓岚连忙说:“介绍一下,这位是傅轶则,他家跟我家是世交,我们双方的父母是同事。他刚从美国回来,来参加我的婚礼。司建宇,我先生,司凌云,我先生的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