胀红了脸,连翘一把接过他手里的橙色玫瑰,垂下了眼睛,小声说。
“嫁嫁嫁,快起来,走啦,小心把人给雷死!”
话虽这么说,心里却甜滋滋的——
捧在手里的是99朵玫瑰花,象征着天长地久,而他求婚的时间是13点14分,象征着一生一世,火哥还真是煞费了苦心,而此时,透过美得惊心动魄的玫瑰花瓣。
一瞧,女人那脸儿啊,比玫瑰花还要娇艳!
本是想拉着他就走的,完全没有想到的是,面前的大兔子突然站起身来了,竟然摘去了脑袋上的头套,脱去了兔子外套一身笔挺的军常服站在玫瑰花的对面,对她严肃地说道。
“连翘,丢脸事儿小,娶媳妇儿事儿大。今儿这么多人替我作证,你可是答应嫁给我了,这辈子都休想抵赖。可得给老子记好了,打今儿起,你得跟我悲欢与共,福祸共享,死都不许反悔,懂了吗?”
还是那么强势,还是那么霸道,但更多的却是深情……
听着他磁性而低沉的嗓音,连翘搞不明白自己现在的心情了,突突的,软软的,慌慌的,乱乱的,视线早就糊涂成了一片,鼻尖不停地泛着酸,抓着慡妞儿的手紧了又紧才忍着破眶的泪水。
眼前,只有模糊不清的橙色玫瑰花,晃啊晃啊……
他说,悲欢与共,福祸共享!
曾经她想过,如果有一个男人爱她如生命,那将是她最大的幸福,而如今,日光倾城而洒,在这橙色玫瑰的香味里,他的男人绝世风华,宛若神邸般站在面前,告诉她,死都不许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