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总会经历许多的事儿,每一段记忆,通过时间、地点和人物的组合,都会专属于某一个人。
无疑,她的人生,有一段是属于易绍天的,而今,终于两清了。
记忆,要想抹去,必先原谅……
互相一望,彼此了然。
眷恋地看了连翘一眼,易绍天走过去拉易安然。
“不……不……我要烈火,我不要哥哥……”拼命摇着头,易安然这会儿不是装傻,而是被那些她从来没有忘记过的记忆碎片儿弄得心碎难当。
烈火从来不抱她,烈火从来不碰她。
为什么?
她的头真的开始疼痛了。
“安然!”易绍天沉沉地喊了声。
一把抓住他的手,易安然颤抖着声音急急地开口:“哥哥,我喜欢烈火,我要跟着他走……他是我的……”
易绍天阴霾着脸扫了她一眼,“安然,跟我走!”
然后,易安然像受了刺激似的,瞪着连翘,身子颤抖着指向她——
“哥,她,就是她,她是狐狸精……”
狐狸精?
“你妹的!”不过,这话是连翘的腹语。
……
最终,易安然还是被易绍天带走了。
回到景里,连翘和火哥洗了个澡就滚进了被窝儿,话说这短短几十个小时的遭遇,在某些无良作者的手里都能写一本书了。
她这一觉睡得很沉。估计是开仓放粮有点疲惫,火哥也罕见的没有打扰她,双双相拥而眠。等迷迷糊糊醒来,她伸出往边儿一探,空荡荡的,没人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