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替维丹利理理头发,听他告诉我说:"出院后不会再整日想着如何成一个作家了,还要好好锻炼身体,不然白长了这么高的个儿,全面发展才能叫真正的才子!"
我微笑着说:"对。"
"当然我最终的理想还是当作家。"维丹利又迂回过来:"这是我永远也不会放弃的理想。"
"那就努力吧。"我跟他握手,他的手好大,整个的包住我的。
他嘿嘿的笑。
走出医院我也没有告诉维丹利我写给他的小说其实就快要写完了,而且我不打算写完它,那些我自己编出来的故事苍白极了,要是发表了,可真是对维丹利不负责任的表现。最重要的是,我要把这个机会留给维丹利自己,这个精彩的故事,写作和阅读的过程都可以由他自己来完成,我相信维丹利可以比我做得更好。
我深信不疑。
按时长大(1)
入选原因:
其实我蛮少写初中的女生,我笔下的很多主人公几乎都是高中生。这是我的第一部中篇小说,写了一个女生初中三年的生活,用了差不多有半年的时间才完稿。在《巨人》杂志发表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也成为了当年"最受读者欢迎"的作品。
在我的小说里,这是一篇文学性很强的小说。写它的时候我刚从鲁迅文学院首届儿童文学作家培训班毕业,立志一定要写点好东西。如今我们那个班许多的同学现在都成了儿童文学界里炙手可热的人物,北京那个炎热的夏天就如同我的青春岁月一样,真是令人难忘。
我以为我永远不会再歌唱。但是有一天我忽然又想唱了。我站在无人的楼梯的拐角处,嗓子那儿痒痒的,说不出名的旋律一个个排了队拼命地往外挤。然后我就听见了自己的歌声,那歌声由陌生而变得熟悉,由惊吓而变得温暖。天慢慢地黑下去,星星游出来,在湛蓝的夜空,象一艘艘扁扁的小船。我乐此不疲地唱啊唱唱啊唱,一个叫梅子的女孩从我的身走过,她有黑色的短发和灿灿的笑容,她用温暖的掌心握住我,说:"来,晓萱,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很可惜这只是一个梦。
当妈妈连拖带骂的把我从c黄上叫起来的时候。我害怕的发现我真的又要迟到了。洗脸刷牙喝牛奶吃鸡蛋找昨天的英语卷体育课要穿的球鞋大扫除要用的抹布还有中午吃饭的饭盒,真不知道一大清早怎么会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我在妈妈挑剔和不满的眼光里走出家门,匆匆地跑了一小截路,突然又不想跑了,迟到就迟到吧,最多cao行分再扣它个两分,我不在乎。
可是当我把脚步放下来的时候我的心却扑扑通通地跳了起来,我对自己说那是书包打在背上的声音,再走慢点就好了。但心还是没出息地乱跳,这一切说明,我还不习惯做一个坏学生。
我本来一直是个好学生。可是有一天,我在语文课上唱了一句歌。准确地说,是哼了一句歌。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语文老师绘声绘色地给我们范读课文时,我注视着她薄薄的嘴唇,优雅的一张一合,突然就很想唱歌,于是我就唱了。当全班同学诧异地望着我继而哄堂大笑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犯下了无法挽回的过错。
我清楚地记得语文老师是如何愤怒地将教科书"啪!"的一声拍在陈新的桌子上,用怕人的眼睛盯住我说:"干什么呢,你!"还有前排的男生苏波,是怎样轻蔑的回过头来,嘴里轻轻地吐出三个字"发癫哦!"我还记得我是如何无地自容地在讲台上做检查:"我不该不认真听讲,还无组织无纪律的在课堂上唱歌,扰乱课堂秩序"
我怀着忧伤的回忆走在上学的路上。我很想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是不是真象他们说的"神经病"。路过"红木屋"的时候,我停下来歇了一小会儿,"红木屋"的门上是一把锈迹斑斑的锁。我知道,累了一晚,那个小小的乐队一定还在沉睡,还有那个叫梅子的女孩,我是多么喜欢她高亢嘹亮的歌声,从重重红色的帷幕里飘出来,骄傲地游在大街上。梅子多好啊,想唱就唱。
学校门口的小巷,一路是卖馄饨的老太婆,大清早就出了摊,薄薄的馄饨皮在满是皱纹的手掌心里跳跃。其中一个冲着我叫道:"丫头,还不快跑,迟到了!"我偏不跑,我昂着头慢慢地走,我就走给他们看,迟到算什么。
课间cao的时候,班长毛蔚挤到我跟前来,不满地说:"谢萱,你今天又迟到,校门口有没有记你的名字?你会影响我们班流动红旗的你知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