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完头发,我站在主卧的落地大窗前,俯瞰着中央公园,发了一条微信给吴居蓝:“已平安到纽约。如果你有惦记的地方,我可以去,拍了照片给你看。”
微信没有回复,应该是还没有起c黄,我把手机收了起来。
巫靓靓敲门说:“要出去吃晚饭了。”
“马上就好。”
反正对方看重的是我的东西,又不是我的形象,我穿得很随便,下身烟灰色小口牛仔裤,上身直筒长袖碎花衬衣,手里拿了一件驼色的棒针毛衣开衫外套,到室外的时候可以披上。
巫靓靓和江易盛却明显精心挑选过衣服,一个穿着紫罗兰色的小礼裙,外披羊绒大衣;一个穿着长袖衬衣、笔挺的西裤。我下去时,他们站在一起,正窃窃私语,十分登对养眼。
我说:“我觉得我像你们的电灯泡。”
巫靓靓只是笑了笑,江易盛也没理会我的打趣,拿起风衣外套说:“走吧!”
巫靓靓说吃饭的地方不远,就在附近,三个人走路过去。
我刻意地走在后面,让江易盛和巫靓靓走在前面。
异国的街头、络绎不绝的行人、各种口音的英语,还有一对金童玉女般正发展的“恋人”,我变得格外思念某个人,忍不住又拿出了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