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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晚薇看着如今十二三岁的温慕,如同看着块瑰宝。

这小可怜洗干净收下往后能堪大用,没想到先被她和荒月捡到了,他还愿意以命效忠,简直赚大发了。

原来荒月把人留下,是看穿了人家的身份,她眨巴眨巴给荒月一个赞赏的眼神,靠过去软软叫了两声,再又用尾巴轻蹭。

可那张清冷绝色的脸透着燥郁,将手往后一挪,避开了她的尾巴。

向晚薇不明所以,先前rua她rua得停不下手,她不乐意都不行,这一转头怎么主动示好还被躲开了?

这么阴晴不定的吗?

见荒月冷淡,她也懒得讨好,扭头蹲到温慕面前,美滋滋看着他,就像看着一棵会放光的摇钱树。

荒月见毛球抛开他,眼睛晶亮地望着那个小乞丐,满脸煞气,起身就往外走。

看着能冻死人的背影消失在转角,向晚薇泛起嘀咕,莫名其妙甩什么脸子,有病病。

摄人的压迫消失,温慕放松下来,感激地朝毛球弯腰垂首,“今日恩情,我会铭记于心,往后必当全心全意效忠您和那位,我很能吃,但绝不会让你们白养。”

他毕恭毕敬说完,这才抓起筷箸。

向晚薇也很快理解了他后半句话里的很能吃,到底是什么意思。

一大桌子菜很快就被风卷残涌,连汤汁都没剩下一滴,米饭也是一颗不剩,碗盘就像被水洗过一样,光彩照人。

……

向晚薇怀疑他还能继续吃,看他浑身脏兮兮的,应该是流浪了很久,多半就没吃饱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