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的女孩是谁?”
他笑,我恼怒地晃了晃枪:“别笑!没看我拿着枪吗?”
“你不是刚问过吗?现在的女朋友啊!”
我又胡乱凑了几个问题,全部问完后,把手枪递还给他:“把我的指纹擦掉,你要进了监狱,千万不要供认出我,否则我做鬼也要来报复你。”站起来,转身就走,他在身后叫:“罗琦琦。”
我回头,他走到我面前,双手一上一下地握着枪,拉了下套筒,听到一声轻响。他用枪抵着我的太阳穴,说:“刚才我忘记教你一个动作了,现在子弹才进入枪管,连扣两下才能射击。”
我鼻子里哼了一声,不屑地说:“你敢开枪才有鬼!”
刚说完,就听到他扣了一下扳机,我的身子不受我控制地抖了一下,他的眼光很冰冷,而抵着我太阳穴的枪管更冰冷,我第一次明白那些人叫他“小骏哥”绝对理由充分。
很多时候,当一件事情发生太快时,很多人都会有一时之勇,但有些时候,当一件事情可以很缓慢地从脑袋里过滤时,感觉就会完全两样,勇气不是随着时间凝聚,而是随着时间消散。
我现在就是这种感觉,枪管的冰冷从我的太阳穴一点点往里渗透,我从刚开始的嗤之以鼻,到渐渐相信他真有可能开枪,甚至在心里像做几何题一样急速地分析,他即使杀了我,也没有人会知道。首先,我和他从来没有交集,我们三年没有说过话;其次,没有任何人知道我为他藏枪,更没有人知道我为什么会在荒郊野外,他完全没有杀我的动机;再次,只要他杀了我之后,把尸体作一定的处理,就可以很容易把警察诱导至别的方向,而我相信我们市警察的破案能力绝对不可能如阿加莎&iddot;克里斯蒂笔下的侦探……“轮到我问你问题了,我问一句,你立即回答一句,不许犹豫。”他的说话声打断了我的逻辑分析,我只能凝神听他的问题。
“你最喜欢吃什么?”
“羊ròu串”
“你喜欢父母吗?”
“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