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下课,我会让两个唱得最好的小孩来玩玩我的吉他。他们先是胆怯地伸出小手轻轻拨几下琴弦,然后胆子慢慢大起来,会模仿我的样子哼哼唱唱,笑逐颜开。
我的小屋在学校旁边,边上就是村民的菜园,每次我回家,如果碰到正在侍弄菜地的学生家长,一定会拔几棵菜让我带回去。
肥料的气味,水渠的气味,泥土的涩味,风吹过蔬菜叶子的喧哗,终于,慢慢使我不再那么伤痛。
我决定在这里生活一辈子。这样,就永远不会有一天,会在街头碰见怪兽和图图,他们幸福的笑脸,他们紧握的手,他们的孩子,而我永远也不必走上去说:“恭喜。”
我毕竟不是一个心胸宽大的人,是不是?
没有电话,没有网络,日子过得静如止水。有时候我会想起七七的话,她如果知道我现在的生活,还会不会咧着嘴嘲笑我在让自己腐烂?
不管怎么说,我们都在试图忘记。她是旷世奇才,才懂得在一夜之间将所有的记忆移进回收站;而愚笨如我,恐怕用尽一生时间,也没有办法彻底地抹去一个人的身影,她的一颦一笑,还有曾经那些海枯石烂,愚蠢的幻想。
所以说,忘记真是一件伟大的事情。
每个星期,我要去镇上进行一次必要的采购,采购一些生活必需品。顺便去看望介绍我来这里的朋友,以前在大学的时候睡在我上铺的兄弟阿来。
阿来毕业后没有去找正式的工作,而是在镇上开了一个网吧,网吧很小,电脑速度也不快,但生意不错,来上网的人很多。每次我去了,阿来必请我喝酒,在网吧边上一个邋遢的小饭店,一盘花生米,一盘拌黄瓜,一盘ròu丝,我们喝到心满意足。
“南一。”阿来说,“你真的打算在这里呆一辈子么?”
我沉默一下答他:“兴许吧。”
“我们都认为你会有很大的出息。”阿来说,“你在学校里的时候,一看就不一样,而且就讨女孩子喜欢。羡慕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