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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都为我捏了把汗,说,小女孩胆子也忒大了,这样搞是对自己的身体不负责。幸亏你体质好,稍微差点的估计就直接住院了。

我微笑不语,当喜欢一个人时,是会变得万般英勇的。

我不理会所有人的担心,开心地去找陆齐铭。

在酒桌上,当客户说,敬你们小夫妻早日永结同心时,陆齐铭立刻为我挡酒。我拦下他的手,豪慡地笑道,谢谢秦总。

陆齐铭瞪我,我拉他的手让他不要担心。

那笔单签得非常顺利。后来陆齐铭问我怎么不过敏了,我说大概是天意吧。

从此以后,他西装革履,我衣冠楚楚,转烛于锱铢,在言语厮杀的谈判里逆流而上,再也不是学校里那个微笑纯净的少年和上蹿下跳的少女了。

而我,对于那一个月不停地酒吧医院两地奔波的事情却绝口不提。

有些事情,我宁可一辈子烂在肚子里,因为我不喜欢对人开口就讲付出。那样会让我觉得我所做的,不是爱情,而是逼迫。

葫芦送我到家时,我已经有点头晕眼花,每走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

米楚她们把我丢到家里就集体闪人了,屋里一片寂静,我躺在客厅的沙发上,昏昏沉沉的。我喜欢黑暗,黑暗让我觉得有种莫名的安全感。就像现在,可以在黑暗里肆无忌惮地流眼泪,没人看见,就连自己,都看不见自己通红的双眼。

以前每次都是陆齐铭送我回来的,除了履行男友的义务,还因为高中时,曾发生过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使得我差点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