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过于震惊,“我说,难道你是传说中的神童吗?记得这么清楚。”
“嗯。我记忆力是有点好。”
“有点好”这样的自评,显然还是过谦了。
溪川翻起眼睛看着天花板回忆道:“最早的记忆,是几个月的时候,喜欢恶作剧,装哭,等妈妈跑过来,却马上变成在笑。害我妈以为自己得了什么产后后遗症,长期幻听。有时还偷偷大白天爬上书架开电灯,受害者也是我妈,又觉得自己有老糊涂的趋势,那么年轻就不记得随手关灯。”
“爬书架?运动神经很好,脑神经也很好。你……强!”轩辕找不出更适合的形容词了。
“现在运动神经不行了,我高二时让坍塌的脚手架给砸了。”
“还行啊。不过我也发现,演唱会时你的舞都很简单,连明樱的伴舞都不如。”
“哎呀,人家身体有缺陷嘛,干吗歧视残疾人?你看过我们演唱会?”
“当然了!能不看吗?”
“那你觉得……”女生渐渐露出微笑,眼睛微妙地改变了形状,“聚光灯下的我,好不好看?”
短短的一个简单问句,像个小法术,变了细长的线钻进耳朵里。
痒痒的。痒痒的。
轩辕眯起眼,有点愣神,干咳一声,才转而笑出来。
与这语气如出一辙的,是许多年前那一句——“是因为我是对的?还是因为,我是柳溪川?”
连一向记忆力超群的女生也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