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似乎是在举行某种邪恶血腥的仪式,而死的几个小孩子则类似于祭祀中的祭品。
秦朗希望凶手不只是想要完成类似于“召唤路西法”这样荒诞的仪式,不然的话案件很难继续往下侦察。
最好是凶手完成这些仪式是想要获得一些什么,如果是这样,秦朗他们再获悉凶手想要获得什么,这就是一条重要的线索。
秦朗的运气还不错,他并没有遇到神经病。这个凶手之所以会做出这样的仪式,是因为他有诉求。
通过尸体上的符号以及被害人的特征,秦朗他们猜测到凶手可能身体上有着某种不可恢复的残疾,最终完成了侧写。
凶手是一个小五金店的老板,经常开着一个面包车到处送货,这个面包车就是他的作案交通工具。
这个凶手名字叫林勇,三十五岁,还是单身。
他相貌不丑,家庭也不穷,之所以没有结婚,是因为他身体有点问题。
平时看起来挺正常的一个人,但是只要做一点运动体力就跟不上了。
这是因为他十六岁的时候,为了帮家里面还债,卖了一颗肾。
从那之后,他的身体就一直很差,也是因为这个,所以一直没有结婚。
后来有一天早上,林勇照常来到店面,却在开门的时候看到一张宣传单,这张宣传单上讲述了一种可以让人重新长出器脏的方法。
想要重新长出器脏,必须要以九岁以下,五岁以上的孩童做祭品完成一种血祭。
而且这种血祭必须要在333天之内完成五桩。
为了这种血祭,林勇筹备了半年的时间,都在研究怎么才能做到333天之内连杀五个孩子不被人发现,同时也在训练刻画那两种符号。
不过秦朗赶到林勇家的时候,已经人去楼空,只有林勇的冰箱里面还放着一堆用来练习画符号的猪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