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约会你。”我开门见山。
“呵呵,”她取笑地说,“你怎知不会被拒绝?”
“因为你寂寞。”我说。
她将我给她的文件袋扫到地上。
我转身离开,我赌她会看那袋子,里面除了支票和钻戒,还有两张音乐会的门票。朱朱是不会喜欢看那样的演出的,她喜欢听张学友,和一帮小fans一起尖叫,她连f4都会喜欢,她永远十七岁,她和于嫣儿一点也不同。
音乐会的那天,我有事耽误了,去的时候已经开场。于嫣儿早就坐在那里,这次是一身淡绿,也是很好看。轻声抱怨我说:“你居然迟到。”
“我在家换衣服。”我说,“揣测于嫣儿会喜欢哪种套装。”
她不再与我说话。
演出很精彩。我和她很有默契地鼓掌。她身上的暗香让我恍惚,我对自己说:“罗明你得知道你在做什么?罗明你怎么可以毁在一个女人手里?”
可是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词叫身不由已。对,身不由已。
多好的一个词。
罗明的灵魂早被一个叫于嫣儿的人偷走。
散场的时候她问我:“你怎知我会来?”
“嘘!”我故作调皮状,“秘密!”
“恶心。”她笑,象个孩子,然后问我:“你怎么来的?”
“打车。”我说,“回去想搭你便车。”
“我没开车来,”她说,“今天心情不错,所以一路走来。”
“那就一路走回去好了。”我说,“说说为何心情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