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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他吵嘴的时候,我曾说过我要去阿富汗,让他永远也找不到我。我当然去不了阿富汗,我甚至没有勇气坐火车去外地,于是我整日在这座熟悉的城市里和他捉迷藏。我的日子过得并不差,临走的时候我偷了他一千多块钱,现在口袋里只剩几个硬币了。不过刚才在网上,布衣说他可以收留我,我们已经约好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我告诉他我穿白色的体恤,旧旧的牛仔裤,背蓝色的小包,头发很长,看起来很美。

布衣呵呵笑着说我当然知道妖精七七是美女,我也是精明人呢,不是为了美女我可不会付出。

我的想法其实很简单,我只想蹭布衣一顿晚饭。网友虽说不可靠,可在关键的时候解决一下温饱问题应该还是可以的。我们约在“圣地亚”,不错的一家西餐厅,我让他带着卡来赴约,可千万别付不起账。他嘿嘿地笑,说为了美女七七,我是上刀山下火海都在所不辞何况刷刷小卡呢。网上的人一向这么油嘴滑舌,我当然不会感动,心里盘算着的只是呆会儿应该点些什么好吃的来好好慰劳一下我饥饿的肚子。

可是我没想到的是,我被林涣之找到了。

他朝我抬抬下巴,我乖乖地上了他的车。他一语不发地开车,和往常一样,在他非常非常生气的时候他总是一语不发。我受不了这种沉默的折磨,于是我开口说话:“找我是不是又花了你不少钱?”

“是。”他说。

“你不用来找我。”我说,“我可以过得很好。”

“是吗?”他看穿我说,“就凭你兜里那几块钱?”

我涨红了脸,猛然意识到也许这些天他都在跟着我,在我无能为力的时候,才突然出现在我面前。他接下来的话更是证明了我的猜想,他说:“你住的那家宾馆虽然便宜,但热水老是供应不上,你要是往前走二十米就会发现有家三星级的宾馆。单人间打折,又好又合算。而且更安全。”

我把头低下来,一直一直地低到双膝上,连愤怒都失去力气。

这么多年了,我一直都不是他的对手。

真的已经很多很多年了,我一直都记得那个下午,那个下午下很大很大的雨,雨混浊而粗暴,将孤儿院的窗玻璃打得肮脏不堪,我敢保证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那样铺天盖地的雨,像是要把整个世界给活活地淹没。林涣之就靠着那扇窗站在那里,目光从我们十几个孩子的脸上一一扫过,然后,忽然地指住了我,说:“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