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相信时间。
保存着一些无名或失踪的作者的小说和诗集。纸张发黄。走到哪里带到哪里。对一个作者来说,若他的读者老去,这本书还收藏在他的书橱里,有一席之地,或他依旧会拿出来,再翻一遍。那么这就是一本书最本质的价值。甚过一切盖棺定论。
作品最终的评审权,只在读者的手里。
一个作者,在时间中消失,比被误解地定论要好。
付出感情的书,就会被感情收藏。这就是一个写作者生命的延续所在,是他最终的朴素无华的财富。
写作,这将会是世间始终最为孤独的一项工作。就像一个人站在黑暗的舞台上,给自己设置的一束明亮光线。他由此看到自己,亦被观众看到。
再八日 一次
他从纽约回来的时候,带了这张cd给我。joniitchell。说,这是他很喜欢的一个女歌手。cd的封套就是那个女子给自己画的像。在酒吧里,手指里夹着香烟,对着一杯红色的酒,穿着绿色大衣,一头金发。
我看到cd的背面,被小心地撕去了价码。仿佛是郑重其事带来的一件小小礼物。于是也就认真地收下。我们在酒店的露天咖啡座里见面。他穿着一件似乎刚从洗衣机里掏出来的暗紫色t恤,皱巴巴的。黑色的做工考究的粗布裤,黑色袜子和球鞋。刚刚把光头剃干净。还没有把时差倒过来,因此脸色发暗,显得很疲倦。
在两年前,他看了我的小说,打听我的电话来寻找我。我们约在咖啡店里,他对我说他筹划中的一部电影。之后,在这两年里,我们大略只见过不到十次的面。
一次,他带我去仁酒吧看演出。我剪了很短的婴儿一样的短发。戴着长长的银耳环。看了一半,大家挤到门口来透气抽烟。直剌剌地往石头台阶上坐。被人泼了一点可乐在裙摆上面。他认识很多人,到处打招呼。跟在他身后,没有人认得我。
一次,他在下午打电话给我,让我一道去798看一个摄影展。他说他没有我的电话了,忘记其中一个数字,结果试了一整个晚上的电话,才拨通。他说,找不到女伴一起去看。这些话听起来都有些戏剧化。我刚好穿着一双高跟鞋在逛市场。走了一下午,觉得很累。
一次,北京的第一个大雪天,在咖啡店,他踩着大雪走过来。已经在拍他的电影,每天凌晨两点开工。看起来很疲倦,坐在一起一言不发。然后说想请我一起去看一个科幻片。但我决定回家。
一次,约在后海的酒吧,在黑暗的平台上与我聊天。我们照旧聊着聊着又静下来。然后我起身说,我该走了。他似乎并不想与我道再见。但我觉得他根本都已经不再想说什么了。我也不知道自己可以说什么。
一次,我们在一条破烂胡同里的餐馆吃泰国菜。他把大虾一只一只夹到我的盘里,说不吃这种虾。透出玻璃窗能够看到屋顶上的绿叶。我从来没有在一个男人面前抽过那么根烟。他总是能够让我不自在。却又觉得这沉默的压迫非常自然而然。
总之,见面都是回忆得清楚的次数。每次都是突如其来,临时打来的电话。每次我也总是邋邋遢遢地,就出现在他的面前。每次,他是想说话还是仅仅只是想找个人在他的身边。那种即使在彼此之间没有距离的时候,依旧不得交会的东西,也许就是寂寞。
寂寞使人保持与自身之外的世界的距离。所以,我们只是相似的寂寞的人。
我只是把那张cd收藏起来,从未打算拆开来听。
再十三日 她
她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法国女子。身份是国语,西班牙语,法语的翻译,导游以及一个兼职的戏剧演员。我没有来得及看她的演出,据她自己所说,她扮演小丑,但不是鼻子上顶一个红球的那种。她很喜欢这个兼职。做导游和翻译,纯粹是为了工作谋生。
在小旅馆的客厅里。她穿着丝绸长裤,领口和袖子有精美的刺绣,光脚穿着凉鞋,耳朵上戴着不同形状的两只金耳环。涂着红唇膏。嗓音略带沙哑。
我在她的笑容和眼神里,发现一种自然,粗糙的优雅。非常真诚。这真诚的秉质因为稀少,所以很容易辨认。
我们在小巴士上谈论法国作家的左派倾向以及法国人在政治与环保方面的运动及主张。她在台湾生活过一年半。学唱京戏。从不吃麦当劳,不喝可乐,用以抵制美国文化。她认为法国社会制度缺乏对艺术家的生活保障。所以她谋生,但不失优雅。父亲是西班牙人,母亲是巴黎人。喜欢喝带气泡的矿泉水。依旧独自一人,没有婚姻和孩子。她信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