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下雪。路上喧哗,很多人打不到taxi,抛锚的汽车排成了队伍。我交了辞职书后,便去睡莲喝酒。这是平时常去的酒吧,在三里屯一个隐蔽的位置里。老板娘是台湾和日本的混血,非常漂亮活泼的女子,会调各式(又鸟)尾酒。小酒吧却做得颓唐,只有打磨的水泥地,放几个大红丝绒沙发,绒面上还有烟洞和污迹,墙上贴满巨大花朵。大落地窗外就是北京最常见的杨树。高大,细碎的绿叶
可以在那里坐上一下午,一晚上。坐在阴暗处的沙发里,即使喝死了也没有人来理。但我喝酒向来有度,因知道自己还需回家,并有阿卡需要照顾。黄昏的时候便拿起外套,起身走下窄小的高陡楼梯。
顶着漫天飞舞的大雪往前走,根本看不清楚方向。脸上滚烫。一下午吞咽的酒精又开始在胸中翻腾。刚走出门就扑倒在一棵树下开始剧烈地呕吐。吐出发酸的冒着腥味的液体。但是我看见他。他仿佛是突然出现。他说,我下班,在马路对面看到你,马上把车掉头过来找你。你好吗,良生。
我的头发和脸都已经被雪打湿。我竟不知道自己要对他说些什么,只是径直看着他。他抱起我。他没有用双手托住我,而是把我整个身体扛在肩上。我的头倒悬在他的背上,发髻散开,一头长发在风中飞起来。他要送我回家,我的心里开始安静下来。
但是我看到人,是手里拿着一块毯子的他。他用毯子裹住我,说,囡囡,我们这就去医院。小时候我因为免疫力低下,经常反复发烧。即使是在大雪的深夜里,他亦要临时推着自行车,送我去医院打吊针。血管太细,hhi拿着针头戳来戳去,插不进静脉里面。身体不再受自己控制,可以有任意的介质试图进来改造。我不会哭,只知道躲。他抱着我,身体轻微颤抖,非常害怕。因他害怕看到我的痛。
出了医院便带我去缸鸭狗吃东西。专门做甜品和点心的老店,有热腾腾的小馄饨。食物可以用来抵抗一切痛苦和恐惧。他对我的溺宠,亦是一种剥夺。使我从来都未曾获得独立。即使在成年后离开,带走了身体和意志。
他是我生命里面对的第一个男人,我最终选择背叛和逃离。我们对彼此的生命怀有歉疚和贪婪之心。他使我一直不懂得该如何与别人相处,获得相信。
他把我放在车子后座上。从我的包里寻找钥匙和通讯录。通讯录上有我的住址。然后车子缓慢而沉稳地开始上路。这个只见过两面的陌生男子,他一直沉默没有说话。我把脸埋在自己的头发里。我又开始呕吐。
沿见(9)
她搬出自己位于古北的高级租住公寓,带着简单的行李,搬进他的旧工房,就这样与他迅速同居。物质她已拥有,所以心里并无计较。她要的是有一个男人,能够在身边,夜夜拥抱在一起入眠,现在他已经出现。
他们把房间重新粉漆了一下,买了新的床,地毯和厨具。虽然简陋简单,但似乎是她真正意义上的一个新的家。第一个夜晚,他们在狭小厨房的餐桌上一起吃饭,卓原做的饭菜。
她并不深爱这个男人,也不觉得家就是这样。但世间风尘漫长清冷,她亦珍惜这淡薄的情意。她和他在一起,分不清是因为性,还是因为她对感情的需索,还是因为他可以出现得如此轻易。也许三者都是。
除了他在寿司店工作,一起吃饭,走在路上,她出去工作,他们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用来做爱。彼此的身体融合得太好,以致这短暂的欢愉,渐渐成为感情的毒药。用来一日又一日地麻醉。
一开始她就知道他是太过普通的男子。但他的那种庸庸碌碌的懒惰习气,他的贫穷,他的对电视沉迷的贫乏趣味,他的偏激狭隘,还是逐渐让她感觉到轻视,甚至厌恶。她知道这种感觉是不好的预兆。就像曾经对保罗,对分手过的任何一个男人。她最终总是会对他们厌倦。不是对身份或物质,而是心智。而心智亦导致一个人的能力和成就。心智最终还是会胜过肉体的吸引。
她总是和那些并不相宜的低层的男子在一起,是完全病态的选择。
她自己置身的工作圈,接触的大部分是聪明富足的顶尖人物,并且国际化。平时aya带她出入的又是高级场所。真是难以想象一个置身大众视线之中的人物,在某个场合穿着昂贵的晚礼服刚刚接受完采访,转身就进了偏僻地区的破旧工房里,陪着一个一事无成的男人看电视体育频道。
她从来都不把他带到公众场合里去,让别人知道他是她的男友。她亦不想。因知道他必定会遭人轻视。而这是她自己的选择,她只能自己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