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个穿着黑色高跟凉鞋的长发女子,有果核般的身体轮廓,在桌子边吃一碟野樱桃蛋糕。用英语接了一个手机电话,然后亦穿上黑色长外套离开。我想象她裸足穿着的高跟凉鞋陷入厚厚积雪里的场景,觉得有一种诡异的美感。似有一种脱离现实的激奋。
40分钟之后,朋友在大雪中赶到咖啡店。他在拍一个电影,刚睡醒。他的白天才刚刚开始。不吃食物,只喝水。与我说话,而后坐在一边昏昏欲睡。最后他决定去电影院看一个科幻片做为休息。等到凌晨两点,就可以开始他的工作。而我决定去吃一些热的食物,然后回家阅读看了一半的某个西班牙男人的传记。
走出咖啡店大门的时候,看到满地被大雪压折的树枝,叶子青翠,生命力以某种夭折的姿态,得以凝固。树枝突兀的伤口,似仍散发着汁液辛辣的气味。有下夜班的年轻女子在街上群集地走过。笑声明亮而愉悦。大雪茫茫。整个城市陷入一种寂静而微弱的梦魇般的氛围之中。
在一家通宵营业的肮脏小店里。地上都是融化的湿漉漉的水。有美丽女子坐在角落里怅惘地看着大雪,脸上有洁净的爱情遗留的痕迹。亦有人在纵情地喝啤酒及吃沾了辣椒粉的羊肉串。闷头不语。灯泡明亮得刺眼。此时已经是凌晨一点多。
坐在那里,感受到置身与时间之中的沉寂,及面对它的不可停留的细微忧虑。这个大雪的夜晚即将过去。我将失去一切线索与它连接。只有记忆,将会以一种深刻的不可触及的形式,存留在心里。
是一束神秘而明亮的光线。曾经带来这样华美盛大的撞击却无法言喻。
一个人的事
而我知道自己不会轻易对人提起。我将只是记得它。或者把它书写下来。
书写只对个人发生。等到书写变成文本并且面对大众,它就与自己断了任何关系。仿佛是另一种存在。它被别人猜度,评断,或者误读。意义在完成的那一刻,成了终局。
所以这只是一个人的事。
大雪的夜晚。时间。回忆。生命的旅途。以及小说。都是如此。
安妮宝贝 2003年10月 北京
引子
她对我说,良生,若是有可能,有些事情一定要用所能有的,竭尽全力的能力,来记得它。因很多事情我们慢慢地,慢慢地,就会变得不记得。相信我。
那是12月。冬天。深夜航行的客船正横渡渤海。我与她坐在船头上。海风呼啸,浪潮涌动。甲板上的人群已经逐渐散尽。海面一片黑暗。我记得自己冻得牙齿格格发出声来,感觉难熬。抬头所见处,却见满天星辰闪耀明亮,像破碎的钻石,深深印刻。甚或无法倒映在起
伏的海面上。
那一瞬间的惊动,就如封闭黑暗的罐子,忽尔掠过微薄的光线,稍纵即逝,却艳丽得让心里无限欢喜。这惊动和欢喜,是因着渺茫天地,曾有一个人并肩而立,观望世间风月。记得,沉默如同黄金,即使被岁月磨损覆盖。它亦会是我的光。
我只是渐渐忘记她的脸。她的脸沉没与暗中。笑容。头发的颜色。额头。眼睛和嘴唇的形状。下巴。肩。手指……所有的轮廓与气味。忘记一个人,一点一点地擦去印记,直到消失。她的肉体与意志缓慢沉落,被黑暗覆盖。似乎这个人,从来都未曾触摸过她。从来都未曾与之相见。
这是确信无疑的事情,她将会消失。生命是光束中飞舞的无数细微尘埃,随风起落,不可存留,不被探测与需索。亦最后只是静寂。她已消失。而我们之间的事,就像一封已被投递的旧信,信里有发黄故纸渗透彼时的潋滟春阳,笔尖在空气中轻轻摩擦,发出声响,写下温柔黯淡的片言只语。惟独书写的那段时间失落。时间与记忆背道而驰。记忆被投递到虚无之中,开始成为无始无终。
我想我也只将是带着这光,逐渐沉没于暗中。
那年我27岁。我是苏良生。
良生
良生(1)
27岁,我决定有一次旅行。从北京到昆明。然后是大理,丽江,中甸,乡城,稻城,理塘,雅江,康定,泸定,雅安。最后一站抵达成都。在除夕前夕,飞回北京。这趟旅行会坐长途客车,穿越两省。历时一个多月。
在云南四川省的交通图上,用蓝笔划出一条粗而迂回的路线。冬季并不是出行的合适季节。后来事实也证明这是一贯如此。这将注定只是一次荒芜而漫长的省际旅行。
当我离开这个城市的时候,并未曾跟任何人提起。也无人可以道别。除了阿卡。阿卡是一只腊肠和可卡的混合种小狗。矮腿,黑色长毛,圆眼睛上两道褐色的小眉毛。有极其热烈冲动而卤莽的性格。我抚养它1年多,每天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用来带它早晚散步,给它喂食,洗澡,抚摸以及对话。衣服,头发和手指上都是狗的气味。带着这样的气味外出,如果路上有其他的狗,它们就会跟随我。因为它们懂得分辨那些抚养狗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