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朗叫她的小店为“流水”,每每念起,就仿佛行云仍在左近。薇朗甚至幻想,有朝一日行云回到上海,看见这样一个与自己的名字相搭配的小店,多少会驻足观望。然后他们就能上演一场久别重逢的戏,泪满衣襟。

薇朗的生意一直不错,专卖女孩子喜欢的服装和首饰。那天,薇朗看见一个男人在店外徘徊了大半天,短衣短裤的年轻模样,不修边幅,像极了街头的小混混。薇朗怕他找茬,死死地盯住他,好在相安无事。

可是一个星期后,薇朗就遭遇了最为令她吃惊的事。“流水”的旁边,冒出一个“行云”,那店主不是别人,正是前不久在店外探头探脑的男子。

他主动过来与薇朗搭讪,我叫明格,他说,咱们以后就是邻居了。

谁跟你是邻居!薇朗没好气地小声嘀咕,看着明格正在装修的门面,问,你这是做什么生意的?

和你差不多,卖年轻女孩的服装吧。

薇朗差点没有跳起来,这家伙,不仅抢了自己一直心爱的名字,还要抢她用以糊口的生意。薇朗的反感,越发强烈了。可是仍然不动声色,点头,说,哦。

从此,大凡来薇朗店里的女孩,总是要去明格那边做了对比再决定。这一比,顾客的投资就分散了。

有一次,明格的店里来了一个胖胖的姑娘,左挑右选,都买不出可以稍微掩饰自己身材的衣服。薇朗正好看见女孩的一脸愁眉,来了兴致,拉着女孩的手,说,姐姐这边有适合你的,过来我给你介绍。

明格哑在一旁,看这摆明的挑衅,和薇朗拉着女孩走出去时得意的目光,气得眉毛全粘在了一起。

薇朗替自己胜利的果实精心打扮一番,胖女孩对着镜子犹豫好久,终于说,我觉得还是刚才那哥哥给我的衣服合身。薇朗当场在心里流血,这样都输给他,没天理。

当明格拿着耀眼的一百元大钞,故意很大声地叹气的时候,薇朗冷冷地站在“行云”门口,眼睛里要喷出火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