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虽然是第一次见,但不知为何,我就是觉得和你一见如故,很是投缘,希望以后还能常联系,除开公事,其他若是有什么用得上我的地方,别客气,尽管和我开口。”金景耀站起来,一派彬彬有礼,温和地笑道,“我看笔大应该马上也要出来了,那我就先失陪了,陆先生,再会?”

“再会。”陆时今站起来目送走了金景耀。

等金景耀消失在酒店门外,才夹起那张名片,低头瞟了眼。

质地上好的牛皮纸制成,香槟色底色,烫金字。

“金景耀”三个字龙飞凤舞地印在名片上,和人一样,很有逼格。

放到鼻下请求一嗅,还能闻到名片上淡淡的古龙水味道,和金景耀的人一样,充满诱惑。

啧,斯文败类,衣冠禽兽。

回到家里,陆时今洗完澡,没和王励志说两句话就进了自己房间,打开电脑开始写更新。

他给王励志代笔的这部小说已经快到尾声,影视版权早就卖了出去,只等连载完,网站再加大宣传力度推广一波提高知名度,影视那边的项目就要开始备案开拍了。

原主是个木讷没心机的,王励志先是用果照来逼他帮自己当枪手,之后又用重利封口,并且威胁原主,要是将他们之间的秘密说出去,原主也别想从这件事里摘干净。

给别人当枪手蒙骗读者,除非他能改名换姓、改头换面,否则即使他换再多马甲,也洗脱不了这个污点。

原主就这么被王励志吃得死死的,虽然一开始并不情愿当枪手,但到后来,发现给王励志当枪手赚的是他以前自己写小说,靠吃那点死收益赚的好几倍,他也就看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