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口中的“笔大”就是王励志,王励志的笔名叫“一支俗笔”,他的读者粉丝平时都会称他“笔大”。

王励志和白金文化签了合约,工作室交给了白金文化的人打理,而陆时今则被他安排了一份无关痛痒的闲职做着,最主要的工作,还是帮他当枪手。

然而其他人并不知道内情,都以为陆时今是个靠王励志关系进来,不思进取的软饭男,他们家笔大有钱有颜有才,更难得的是出了名后也不忘旧情,没有和陆时今分手,结果却要被这么个软饭男扒着吸血。

公司里有好几个女职员是王励志的铁杆书粉,私下里都为王励志打抱不平,平时明里暗里没少给陆时今使绊子,阴阳怪气、指桑骂槐的嘲讽更是家常便饭。

陆时今不喜欢和人交往,更不擅长和人吵架,所以对这些女人的冷嘲热讽只当听不见。

但他的退让隐忍只会让别人得寸进尺,那女人见陆时今不说话,以为他是知道自己理亏不敢和她争辩,顿时气焰更盛,说的话也更加难听起来。

“有些人啊,明明有手有脚,却非要当个寄生虫吸人家血,我要是他早就羞愧得一头撞死了!哪好意思出来见人,你们说是不是啊?”

“说得对,人不要脸则无敌,这个脸皮是不是比城墙还厚啊?”

“谁让人家有个好男朋友呢?”

“好了,都下班了还不回家,在这儿闲聊什么?是不是想留下来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