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午休时间是从十二点到一点半,很多同学用半个小时吃完午饭之后都会回教室小睡一会儿,也有男生喜欢去篮球场打打球,刻苦的同学会自觉去上午自修。
我看看手机,已经一点十分了。
可是故事只讲了个开头。我知道了陈雪君是谁,却愈加看不清余淮是谁。
“我得回去了,”林杨有点儿苦恼,“不过我现在就把后半部分的梗概讲给你听。”
梗概……我一头冷汗。
我们一起端起餐盘朝残食台走过去。
“她们两个一起做同桌大概有半年多的时间,直到初三那年冬天。出乎我们的意料,除了余淮经常把越过三八线的指甲油往垃圾桶里扔以外,他们相处还挺融洽的,主要原因好像是陈雪君也很喜欢看球,在我们班女生中挺少见的,人也大咧咧的,不烦人。”
“看球?看什么?欧冠意甲世界杯?她支持哪个球队?余淮呢?”
“陈雪君嘛……她支持哪个球队取决于那时候她的男朋友是谁。”
林杨觉得自己这话很俏皮,说完就开始笑,把餐盘往残食台一推,继续说道:“余淮倒是什么都看,他是曼联的铁杆。”
“那陈雪君也喜欢过曼联吗?”
林杨愣住了。他没回答,用一种略带温柔的眼神看了看我。
原本余淮的妈妈并不知道这些情况。余淮的父亲在非洲支援基建,每年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回家一趟。余淮妈妈一边工作一边照顾一个青春期的儿子,还要顾着父母公婆,亚历山大,幸而余淮很懂事。所以对妈妈而言,只要余淮成绩还保持在前三名,依旧是“振华苗子”,就没什么好操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