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小小的唐一柯眼里,陆琛能让他吃上一顿饱饭。

怀着这个念头,在黑暗来临之际,他冲进战火中,在两军交战的夹缝里轻车熟路的溜进敌国军营,带出这只金丝雀。

金丝雀的手又软又白,脏污也掩盖不了的璞玉。

他生来就是颗钻石,而自己,渺小得宛如尘埃。

可惜金丝雀就该娇养,他没有这个条件,将人带出后不久,士兵找上门来,曾经养过他的野蛮人全部为此牺牲,用鲜血为他开辟出一条逃生之路。

他学会了最后一项技能——躲藏。

“我讨厌你。”这是唐一柯无数次对陆琛说过的话。

可是陆琛却紧紧抓住他的手,将他看做唯一的救赎。

他什么都听唐一柯的,唯有一点——别抛弃他。

唐一柯没有抛弃他,可能是陆琛太白了,可能是在这污浊的环境里呆久了,他贪恋这一点点仅存的光亮。

两人相依为命躲过数月,直到某一天,陆琛的家人终于乘着帝国的军舰来到他们面前。

“你要走了吗?”唐一柯抓着陆琛的手,迷茫的问他。

他自己大概不知道,他对这个讨厌的人早有了不舍。

“嗯,我要走了。”

听到这句话,唐一柯眼里的光瞬间黯淡了。

金丝雀永远是金丝雀,贵族永远是贵族,无论他身处何地,终有一天会绽放出原有的异彩,与自己有着天壤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