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职场性骚扰通常是持续、重复且多次的,除非被动方采取反抗行动,一般而言不会一两次於短时间内就结束。
《两性工作平等。法》中,职场性骚扰的定义──
「系指工作场所中或劳动契约履行过程中意图挑逗或满足性欲,违背他方之意思,以肢体或明示、暗示之语言、图画、影片或其它方法,施予他方,致其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或工作受侵犯或干扰之行为。」
法律所针对的职场性骚扰主要是保护女性,当然亦适用於男性,但一个大男人的,面子上已经很难跟别人哭诉自己遭受性骚扰。
如果骚扰者是女性,大部份的人会说这叫飞来艳福,想求都求不到,没什麽好抱怨。如果骚扰者同为男性,就更难以启口了,旁人可能不会太同情你,反而会用异样眼光怀疑你是不是娘娘腔,才会被男人骚扰。
何况,性骚扰案件也必须有所自觉,并主动申诉提告才能成立。
《现代妇女基金会》释义说明──
「任何以言语、行为、图画或其他可供人了解之意思表示,所表现出来的和性或性别有关之不受欢迎的暗示、挑逗、贬抑或不尊重,造成不舒服的感觉皆可划定为职场性骚扰。」
「造成不舒服的感觉」是关键重点,郑彦不用说,身为骚扰者乐趣无穷爽得很,而身为受害者的杨庆乔当然会惶惑不安,但会因此而感到惊恐、愤怒、羞辱吗?咳,讲真格的,并不会。
郑彦的行迳以技术层面判断,确实构成职场性骚扰,这是不对的,该受到讉责的,然而以杨庆乔的心理层面来说,却有待商榷了。
严格论起,是杨庆乔纵容甚而默许郑彦的得寸进尺。
郑彦不是那种愈反抗愈能激起征服欲的人,又不是吃饱閒閒没事干,与其花费精神力气和时间金钱的去征服个男人,倒不如去美国大西部骑野马,刺激抒压又强身健体。
他更不屑用冷脸去贴冷屁股,在他看来,那是自讨没趣的犯贱,因此只要杨庆乔表现出真心的厌恶和反抗,他就会立刻停止二人之间的关系,好聚好散绝不会纠缠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