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号上午,明月案一审是在上中北区未成年人法庭举行,庭审长达九个小时,这是一场对外不公开的审理。
姚家的态度倒是有点令人啼笑皆非,姚可可不认罪,但是姚可可的律师却替她认了这一切,姚可可的母亲审理过程当中直接躺了过去,姓姚的也只是姚可可的父母出席,未见其他家人,期间姚光年替其女姚可可当庭道歉,但明家不接受,结果并没有当庭宣判。
这是这件案子发生以来明月情绪最为克制的一次,哭,浑身发抖,喊,但全程坚持了下来。
姚光年的态度几乎就是认了,对姚可可放手了,拿出来想解决的态度,愿意赔钱,愿意道歉,相对明家的态度有些不合作,拒绝接受道歉。
短暂的休庭,陶克戴出去打电话。
“……对,看样子是认了,也知道打不赢,但是我估计十五年都达不到,赔偿方面也……”
以陶克戴这些年打官司的经验,恐怕会判十一二年左右,姚可可现在才十五。
电话的那方沉默很久。
“……你应该知道的,这样的案子检察院都不见得会支持上诉的……”
这样的官司打起来,很麻烦,得罪的人就不要说了。
“……我知道了。”
陶克戴收了电话。
庭审结束,姚光年拦住明珠明兰的去路,他不指望自己能和明月说上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