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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去去,小孩子一边去。”宫绛拍开俸迎的爪子。

“可是为什么还是觉得你很老呢?”俸迎敲敲下巴,“噢知道了,你老是穿老老的西装,颜色老,款式老,啊,怎么到处都是老老老。”

宫绛一气之下,又去商场疯狂购买衣裤,从头到尾改头换面。

换上以前最喜欢的风格,穿戴整齐地站在镜子前,稍微下蹲,看到自己的整体形象,好像还挺……像模像样的。

他是走时尚的潮流路线,用通俗的话说,就是大众款,能驾驭的风格多样,随便扎进时尚圈哪个角落,都能融进去。

这样的好处是能适应多变的风格,进入各种场合领域,都可以随意转换角色,然而坏处也相生相伴,没有特殊性,没有独特风格,很难鹤立鸡群。

不过抛开时尚圈的异彩纷呈,就普通生活来说,宫绛认真起来的装扮还真是帅得没话说。

柔顺的短发泛着光,细碎的发丝未经发胶的调教,调皮地随风飘荡,鼻梁上松松垮垮地架着一款棕色墨镜,几乎快滑到了鼻尖,挑出不正经的味道。脖间戴着一串骨链,随着光照反射出闪亮银光。身着白色紧身打底,外搭黑色骑士皮外套,仅仅只扣一粒扣,露出内搭的里衣,搭配一条窄脚黑裤,将修长的双腿拉得更直,再搭以简单低调的切尔西靴,时尚又简约。

宫绛就以这样的装扮带着俸迎去拍外封。仿佛迎接宫绛的新形象,就在他改头换面当日,他接到《尚左》的消息,俸迎试镜通过。

于是,宫绛今天就跟俸迎一起再度走进《尚左》杂志社的大门。

凑巧来拍专访的韦浩,也凑巧地跟他们在电梯碰上。

韦浩打量了宫绛半天,恍然大悟地一拍掌:“宫……宫哥,你是宫哥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