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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阙歌。”

顾述墨看着这个无情的女人从他边上经过余光也不扫他一下,他拉住她,端详着她优越清冷的侧脸颔线,挫败道,“不当做不认识我,很难吗?”

“避嫌,大少爷不知道吗?我可不想被全网围攻,我挺爱惜自己羽毛的。”

她明明笑着,脸上却没有一星半点善意。

“既然大少爷来客串,我们也算是搭档了,还希望多指教。

没事我就先走了,以后有什么,可以挑个公众地方讨论。

毕竟现在的狗仔……都懂。

公众人物还是需要多注意个人行为。”

她说话一套一套的。

早不是当年那个追在他身后,嘟囔着“师弟儿,等等我”的小女孩了。

她要先走了。

“大少爷,”阙歌已经很努力地去克制和淡忘,但是喜欢而不得带来的后遗症,让她不会再轻易去触碰结痂了的伤。

可是,哪怕就是草草的一眼,她告诉自己不能停留不能停留,而脑子却自作主张地将那一眼看到的画面,以极高的像素拷贝并烙在最显眼的位置。

——他手腕还带着当年的那颗白珠子。

这就是脑子聚焦并一遍遍突出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