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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对 那时错 1058 字 2024-01-12

为了那十美元,老人孩子男人女人翻箱倒柜找出红色外套,没有红色外套就把浅色外套染成番茄红。

日落时分,穿着番茄红外套的人拿着十美元心满意足离开,这一天来了一千七百五十八为穿番茄红外套的人。

在这一千七百五十八人中没找到我曾经穿过,那件背后印有类似炸酱面的外套。

之所以这么肯定还因为那件外套除了diy图案外,还有一处被香烟灼穿的小孔,那个小孔就在左边袖口处。

当时,继把咖啡泼在我衬衫后,我的那位马大哈同事还烫伤了我的手,他把我的手腕误以为是烟灰缸,看也没看,死命按了下去。

还在燃烧的烟蒂穿过外套灼伤我的手。

被烟灼伤留下的伤口现在依然在。

在一千七百五十八件番茄红外套没有一件袖口有被烟留下的小孔,庆幸地是我当时没说明这个特征,不然那一千七百五十八件外套一定都有个烟孔。

一个月之前,如果有人告诉我,你会和连嘉澍一起喝啤酒一起谈天说地,我肯定会顺口回答他:和连嘉澍喝完酒谈完天之后,我搭乘美国总统的空军一号去了一趟华盛顿。

旅途的神奇就在于,几个站台过后,寥寥几句,你和素未谋面的人就发展成为勾肩搭背的朋友关系。

本着那个年轻人花了近两万美金还一无所获,说不定还被当地人当成傻瓜的同情心态,夜幕降临我买了啤酒爬上了中转站的露天。

这个地方没什么消遣,天一黑连嘉澍就爬上物资终点站的露台。

坐在露台上,放眼所及,黑色原野上是波澜壮阔的撒哈拉星空。

我把啤酒堆到正坐在中转站露台上的连嘉澍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