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56)
言臻不爱梵歌,温言臻只是在习惯着洛梵歌,这是被洛长安写进日记的讯息。
秦淼淼认同着洛长安的看法。
是的,习惯!习惯总是永垂不朽!
一个用左手写字的人通常在左手和右手同时遇到危险时,第一时间里去保护的总会是左手,据一种科学论证法,因为链接左手的神经会给大脑下达命令。
习惯让温言臻舍弃了洛长安,选择洛梵歌,此时此刻,秦淼淼还是这样认为的。
可听听:
“怎么?衣服不是我给你换的,心里失望了吧?嗯?其实,你换不换衣服也无所谓,只是,秦小姐好像很乐意展现自己的身材,于是,我就顺水推舟,把你的身材用摄影机记录下来,昨晚,摄影师对于你的表现可以说是满意极了。”
“为。。。。为什么?”秦淼淼脑子一片空白,温言臻说这些话是什么意思,秦淼淼的脑子有点转不过来:“温。。。温先生,你说这些话是。。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这话是什么意思这个当然要问你了?”温言臻眉目依然一片的柔和,眼底却宛如寒潭。
“两年前,你曾经做过眼角膜手术,给你捐献眼角膜的人就是洛。。洛长安!”温言臻站直身体,揉可揉眉骨:“很久没有想起这个人,现在连她的名字叫着还蛮变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