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三司十二局”之三司首长,皆有资格署理行政长官职务,就任“署理特首”。
最终由谁署理事务,全看特首委任于谁。
这是三司凌驾于十二局政治地位之上的权限之一。
因此,财政司长可能出现的概率是零。
三司十二局之首全是久经考验,长期筛选,做过严格政治审查,在“疑罪从有”,“疑人不用”原则之下出位的“杰出爱国志士”。
只不过,各司局之下的各部门就有几率产生问题了。
“一哥不找我,今晚我也要去见司长。”曾锦松握着咖啡杯,感受杯身传来的温度,心里稍稍安心一些:“危机指导小组已经背离政府宗旨了。”
可惜,由政府批准,具有行政权限的一个临时组织,并不是说批准就批准,说撤销就能撤销的。
能够获得财政司迅速批准是由于“金融风暴”近在眼前,西方资本“兵临城下”。
现在想要撤销也需要财政司开会表决,还可能面临投票阻力,以及舆论非议,成为市场下的负面消息,影响港股信心下滑……
因为,港岛体制本身便是“各司其职”,“分工明确”的民主体制。
一个组织一旦成立便有其权限,可以在自主权限内做事,就算是财政司、金管局也无法直接插手。
而且越是为某次危机成立的临时小组,往往临时权限便越大,大概是临时权限不太“值钱”的原因……是标注着有效期的“工具”。
“我和司长通过电话了。”庄世楷这时却话语坚定,掷地有声地说道:“司长完全赞同我的举措。”
“以更换处理小组的方式,直接实质性罢黜掉‘危机指导小组’,换我们的人上。”
就算不是我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