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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市民的意见”?

那不好意思啊!

没吊用!

当天上午,《港督府修正‘警例’公告》在“无限电视台”,大公报,商报等十几家电视及几十家媒体上正式公开。

1997年港岛未回归前,港督府下设“立法局”,无“立法委”,亦无“立法会”,一切法例修正由立法局提出,律政司参考,港督府签字生效。

港督府如果需要,稍稍朝底下官员交代一声,律政司、立法局马上即可配合。

要知道,律政司、立法局、百年来都是英方势力的固有范围。

从未让过寸步!

别意外!

港岛立法等于独裁立法!

殖民地丧权辱国,市民天生低等,独裁实属正常!

而当天自港督府发布公告以后,五百万港岛市民顿时哗然,五百万市民都对政府修例有很大舆论。

有说好,有说坏,但大部分都支持!

许多电视台、报社等媒体纷纷派出记者上街采访,征集民意。

铜锣湾。

金钟商场。

乐慧贞拿着一个话筒,正在采访一名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