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她下定决心,花了一天功夫没有理会他。
对于唐莎莎来说,那是人生中最为漫长的一天。只要稍微闲下来,就立刻捧起手机,没有任何留言也没有任何短信,即使如此,她还是控制不住地想要给秦知年发短信打电话。
最后还是自尊心打败了欲望,她用一整天的学习来麻痹了自己。
事实证明,这样做是有效果的。
当时她曾在某本杂志上看到过一个故事,是说某公司有一位优秀的电工,常年辛勤劳动却没有任何回报,于是就有人给他出主意说,看起来毫不起眼的路灯,只有在某一次坏掉熄灭之后,才会让人意识到它的重要性。
兴许唐莎莎这盏灯也同样如此。
每天唐莎莎主动的问好,缠着秦知年不放已经成为了秦知年的日常,突然有一天,唐莎莎对他不闻不问起来,她的重要性也只有这时候能够表现出来了。
果然到了第二天,秦知年若无其事地给她问了好,若无其事地帮她买了早餐。
恰好秦知年的狐朋狗友经过,搂着秦知年脖子,和唐莎莎打招呼,末了,笑嘻嘻地说起来:“莎莎,你是没看见,昨晚这小子喝多了有多蠢。一直在那里说‘再不找我我会被抢走的’什么的,你是女人嘛?!”
他哥们儿说着,要给他胸口一拳,却被秦知年轻飘飘挡了下来。秦知年面色平静,抓着那小伙子的衣领就走,过去嘀嘀咕咕一阵,对方大概明白了一点,偷笑着走了,秦知年却回到她身边,颇为严肃:“他人不正经,就会胡说八道。”
唐莎莎点了点头,看着他滚红的耳朵,偷偷抿嘴一笑。
那之后她发现酒是个好东西。
喝醉的人会口无遮拦地说出平时不敢说的东西,没喝醉的人也能假装喝醉大大方方表白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