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如此一来,两人又要冒雨而行,沈错有内力护体自然没有什么,只是胭脂才刚经历了落水。
目前虽然看不出有生病的迹象,但再淋一场大雨就不好说了。
“我没事的!沈掌柜,我没那么弱不禁风,只是淋点雨而已。昨晚落水我现在不也好好的吗?”
沈错下定决心要先带胭脂离开,只是犹豫该在哪个时机合适。
原本当然是越快越好,但这场大雨实在是不能忽略的恶劣因素。
“沈掌柜,我们从昨晚开始就水米未进,这场雨不知道要下多久。
如果为了避雨而浪费离开的时机,之后也需要为食物发愁,在此的风险只会越来越大。
你如果已经做好决定,那就不要因为我迟疑,我不想成为你的拖累。
只是淋点雨而已,就算真的生了病,你也一定会治好我的,对不对?”
胭脂说的很有道理,沈错心中权衡之后也是如此认为。
比起带着胭脂在沈铮老巢待着,尽快带她离开才是明智之举。
“胭脂,你一定要抓紧我。”
天光将亮,盘腿坐了一夜的青年缓缓睁开了双眼。几乎是在他睁眼的瞬间,门外就传来了他属下的声音。
“庄主,船只已经准备好了。”
“我知道了……”沈铮从床上一跃而下,扯过一旁的衣衫披在身上,“出发去禹州。”
他所经之处倒着七八具尸体,均是白云山庄死侍的打扮,无一不七窍流血,死相狰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