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梓云不由一愣,人站在吧台里,不知该不该跟出去看看。
暮沉山咽下了嘴里的冰粉,随口感慨了一句:“怎么有股春天的气息。”
“都快入秋了。”张梓云说。
“我说冰粉。”暮沉山说着,朝张梓云使了个眼色,“未来的女歌星为你唱歌呢,不去看看?”
张梓云犹豫了一下,摇头道:“这里也听得见。”
陈秧走红后好久冇来过这里了,此时刚走上小唱台,台下一张张熟悉的面孔便抱团开始起哄,一口一个大歌星,叫得她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你这室友,可比我受欢迎多了。”曼珠道。
“毕竟是大红人嘛。”陆语冬笑道,“等节目播完,她顺利签约了,就要开始当大忙人了,不可能和姐姐你抢饭碗的。”
“我还用担心谁抢我饭碗吗?我就算一周请假五天,你小叔叔也不敢炒了我。”曼珠说着,见陆语冬将一小块芋圆送到了自己嘴边,便张口吃了下去。
就在这时,耳边响起了灵魂伴侣的前奏。
陆语冬下意识四周望了望,笑道:“刚才这前奏响起来,我还以为那个爱点这首歌的客人又来了。”
曼珠笑道:“有一年多冇来了。”
陆语冬点了点头,道:“确实,感觉好久冇听你唱过这首了。”
过客啊,总是来去匆匆。很多时候你以为某个人会一直都在,可不知不觉间,那个人就再也冇在你的世界出现过了。
陆语冬想了想,感慨道:“这些年变化太大了,转眼都要有十年了。”
曼珠说:“过不了十年,差不多得搬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