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5页

毕竟到别的地盘上掏包,被发现了后果更严重,反倒不如在自己的地盘上动手。

于是三人组等到入夜后,便一起走出台球厅。临走前买了三瓶可乐,一人喝了一瓶垫肚子。这才慢悠悠的走到唐人街附近的森尼酒吧,随着人群混入酒吧当中。

灯光闪烁,音乐暴躁的酒吧中,满是男男女女跳动的身影。三人组连烟都抽不起,只能叼着可乐吸管,混迹在酒吧的人群中。

这里到处都是熟人,想要做事,当然要分开干活。于是安德鲁使了个颜色,三人便分开行动。

飞车党的老大“光头杰克”,穿着一身皮衣,拿着啤酒站在舞池旁,目不转睛看着舞台中的靓妹“南昔”。

身后两个马仔靠着栏杆,突然看见了三人组的身影,不禁出声道:“老大,是狡猾的安德鲁,肥胖的乔治,白痴的约翰。”

“派两个人过去看看,如果他们敢伸出第三支手,就上去剁掉他们的手指。”

光头杰克知道三人组的底细,随口吩咐一句,身边后的马仔,就已经悄悄离开。光头杰克则死死盯着南昔的柳腰,狠狠喝了一口啤酒。

而在三人组分开后,他们便马上察觉到,酒吧里有飞车党的伙计正在盯住他们。乔治和约翰都不敢动手,但是“狡猾的安德鲁”却没有放弃。

他趁着dj音乐进入高潮,酒吧里人的疯狂摇摆时,一个闪身从人群中蹿上了二楼的楼梯。

安德鲁知道这一次得手以后,便再也无法在唐人街混下去了。索性决定干票大的,到二楼的包厢里,找准机会朝有钱人身上捞一笔。

怎么说也要个几千美金吧?不然连坐火车离开纽约的钱都没有。混!混!混!那还混个屁啊!

而在溜上二楼后,他弯腰路过两间没人的包厢,很快就找到了下手的目标。

透过门上的玻璃窗,他看见那间包厢内坐着五名身穿西装的大汉,还有十几个陪酒的小姐,正在里面扶着钢管跳艳舞。

这个时代的酒吧,其实更有点像是夜总会和迪厅的混合版。一楼的舞池就是迪厅,二楼的包厢则是夜总会。

掂量了一下,安德鲁发现这间包厢不仅排场大,桌上点的人头马也很贵,一看就是有钱大哥的排面。于是他心中便已决定,就朝这个包厢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