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 若是花冲的的血肉卖不了几家,她还可以卖花冲的骨头。
一个成年人, 全身上下一共有206块骨头。每人最多购买两块,还可以卖上一百多家
开门做生意的,总不能让顾客高兴而来, 失望而归不是吗?
╮(╯▽╰)╭
花冲听到莫愁的话, 整个人都不会了。
都说他是江湖败类, 人人得以诛之。可是泥玛呀, 他最多就是采个花,然后盗个紫何车,这么点小事哪里比得了面前的女魔头。
她竟然眼睛眨也不眨的就要将他切片分尸然后拿出去卖掉换钱。
花冲觉得自己很委屈, 他自认他做的坏事还没有紫荆洲一半多呢。
其实花冲也不想想,一个女人,能够撑起这么大个江湖帮派,并且让这个新起的江湖帮派迅速的在江湖上站有一席之地, 没有点心狠手辣的决绝,光靠那点手段和药物,如何能够用‘个人魅力’征服这一洲的凶神恶煞以及震慑那些想要砸场子的江湖势力?
再一个,在莫愁的心里,花冲便是千刀万剐了他都不为过。
这个时代的女人对贞节看得比命还要重。花冲采花,其实比杀了她们还要让她们痛苦。
一般被花冲当成猎物的女人,就算是当时没有死在花冲的手里,但事后十之八九都会选择自尽。而这些生前遭遇了那样事情的无辜姑娘们就连死后也会被人说嘴嫌弃,甚至就连埋骨之地都不一定会有。
强者鄙视弱者,同时也同情怜悯着弱者。莫愁不是这个时代的女人,她无法理解那些女人为什么会这么轻易的放弃生命。可这并不妨碍莫愁对她们的同情以及同仇敌忾的心。
做为一个女人,就没有不痛恨采花贼的。为了一已之私欲,就害人至此的行为,实不可取。莫愁为什么要公审(拍卖)花冲,其实就是想要杀鸡警猴,杀一警百。莫愁就是要拿花冲做个靶子,立个标杆。让那些起了歹意的人看一看,这就是管不住自己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