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观户部右侍郎左三明者,祸国殃民,徇私枉法,贪污腐化,实为贼子。然此贼不思悔过,尤且于朝堂之上,欲骗陛下与口舌之言。
然陛下圣明,知其诡辩,遣人查之,以静待其音信。然臣素知其恶,困于臣愚笨,久无言可明本意,今臣得辛祭酒之点化,知何以语其不堪。
臣言贼子罪之不可恕也,今大临之患外在他国,内在民乱。此左三明贼子者,则为民乱之本也。
贼三明者,门庭之寇,心腹之害也。其心不管何求,其为已为非人也。臣闻辛祭酒之文,其词言之中,杀臣心于无形。臣感此而有言于陛下。此贼有五罪于大临不可恕。
专权贪腐,此贼子之罪一。贼子于本位专权妄为,肆意挥霍,其家豪奢富贵,其人善控所司之职,贼子于户部中之专权,尚书难以制衡,足以见其专权。
不敬上官,此贼子之罪二。贼子于户部之中目无他人,因户部尚书朱某为人和善,不喜与外人争执。此贼肆无忌惮,以自身之职为重不敬上官,且言某将择日代之。
为人荒淫无度,此此贼子罪三。贼子家有妻一人,妾室六房,然仍有于青楼流连不归之心。
纵子不教,此贼子罪四。贼子之子非人也。贼子之子,丑态若牲口。年四十而有不堪之癖,贼子不思教改,而纵其所为。
于陛下殿前失仪无礼,不知己恶。此贼子罪五。贼子不知己罪,于天子威仪之前妄言不悔改,天子呼而不应,跪而晚。贼子此行虽小,天子之威仪不可犯。
前四者未查明,姑且不论,仅后一者,就可以诛杀刺獠。然臣知陛下有大案将为于此贼,故此贼暂不可杀。
臣请陛下以金吾卫杖责其于庭,以昭天子之威仪。
其罪当诛,然臣知己人微言轻,求陛下先杖责此贼以昭天子之威仪。”
然后许威海跪在地上大声喊道。:“臣请陛下杖责此贼,以昭天子之威仪。”
然后辅臣接连跪下,一个接一个地喊道:“臣请陛下杖责此贼,以昭天子之威仪。”
整个朝堂上官员,包括卢阳王在内,无不跪下喊道:“臣等请陛下杖责此贼,以昭天子之威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