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6页

楚桃去阿莫斯倒也没惊动她,她先去之前的地洞里找了那只耗子叙叙旧,然后去酒吧街隔壁的生活街,租了一套店面。

上面的两居室是她住的,下面的铺子她开着卖书。

矿星什么人都有,但是爱读书的少,所以楚桃的书店是整条街生意最差的——

她也不在意。

这条街的租金不算低,旁边铺子的老板娘是个热心的,看她生意不好便给她支了招——

但是楚桃嘴巴上答应的好,转头就啥也不做,有看着她好看来买书的,楚桃也是爱答不理的样子。

后来楚桃被那些看脸不看书的家伙弄烦了,直接把书店改名了叫“爱买不买”,小字“别烦我”,一时间,原本就冷清的生意雪上加霜。

隔壁老板娘:“”

算了,读书也救不了矿星人。

爱咋地咋地吧。

但是楚桃倒是记得隔壁老板娘的好,所以她时不时关了店去山上,也会顺便给她带点山货。于是隔壁老板娘又操碎了心。

隔壁老板娘知道楚桃长的好看,所以经常叮嘱自己家的,让他们注意点儿,别让小流氓占了楚桃的便宜——

直到有一天,她目瞪狗呆的看见楚桃把来找她碴儿的小混混打了个生活不能自理,她从终于放了心。

直到一个月后某一天,一个长得同样俊俏的年轻人,看起来冷冰冰的,但是有礼貌,他看着大门紧闭的“爱买不买”似乎有些慌,在原地站了半天,才到她铺子里来问。

老板娘最近打发的人少了,见这又来一个,便道:“待着吧,上山打猎去了。”

那俊俏的年轻人听了,好像是松了一个口气,冲老板娘点点头,便在门口等了起来。

这天楚桃回的晚,那年轻人便在她门口不吃不喝的等着——

老板娘咬着苹果,对自己家里那口子道:“瞧着吧,又一个要被轰走的。”

然而老板娘这次看走了眼,楚桃回来看见男人的时候,只是愣了下,然后便开了门,让男人进去了——

老板娘:“啊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