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 向着山海关进发

黄重真笑呵呵地蹲下来与他拉钩约定,并温柔地替他揩去小脸上的泪痕,这才让他破涕为笑。

知子莫若父,顾同应多少知道些儿子的所思所想——投笔从戎,以身报国,是每一个华夏有志男儿揣在怀里的少年梦。

有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

当兵,也就后悔个三五年,而不当兵,却足够后悔一辈子。

儿子的胸怀抱负,从很小的时候就已初显端倪了,从他主动要求改名为“炎武”,便已可见一斑,身为孩子的父亲,顾同应对此不但乐见其成,还颇为支持。

可这孩子毕竟太小了,现在便随黄重真前往关宁历练一番,无疑是不现实的。

况且娇妻跟着自己背井离乡,无怨无悔,唯独这个可爱聪慧的儿子,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割舍的。

故而,顾同应还真怕二人做出什么让妻子无法接受的约定,于是江南之约,便成了皆大欢喜的最好结果。

于是,为了避免这对以兄弟相称的少年孩童继续深入探讨,做出例如北上之类的约定。

顾同应终于找到机会朝重真拱手作揖,郑重地转移话题道:“贤弟,愚兄有个不情之请。”

“哪儿的话,顾哥请说。”重真立刻爽朗地说道。

“还望贤弟将那首《沁园春·雪》写在纸上,让愚兄带着回到江南去,好叫我那自诩天下文化无出江南右者的风流士子们,醒一醒脑。”

顾同应粗糙的脸上带着一丝惭愧,话语却很是诚恳。

黄重真刚想答应,却不想顾炎武已争着说道:“爹,不用了,孩儿已经会背了。”

说着不由分说,便用小奶狗般的声音,学着大人们喝醉酒后的豪迈,将这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北国风光,以及对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成吉思汗的评价,都给吟诵了出来。

听者,无论首次还是再次,无不热血澎湃,便连本对重真的这份才华,羡慕嫉妒恨的吴三桂,都对此甘拜下风。

因为这些天来,自诩能文能武的他,也尝试着模仿着写出这样一首佳作来。

但思前想后却都憋不出一个屁来,恼羞成怒之下,便觉得只有那句“冲冠一怒为红颜”,才符合自己风流而不失睿智,儒雅而不失孔武的儒将气质。

“这长短句是你作的?”

“回将军,是的。”

“军中无戏言。”

“愿立军令状。”

黄重真多少有些汗颜,但想想自己同样是为了让华夏千万万底层百姓过上有尊严的美好生活而在奋斗。

毛爷爷他老人家胸怀天下,应该不会怪罪,这才释然,便说得随意而又斩钉截铁。

马世龙虽行事略莽,还被袁崇焕称作过,更不像吴三桂那样从小便被当做未来的家门顶梁柱在培养。

但好歹读过一些书,加上身份地位以及阅历,便反而更能体会到这首大气磅礴的词作当中的不凡。

在与袁崇焕的书信往来中,经常可见其对这只大蝗虫的赞扬,马世龙看得出来,这多是有感而发,并无炫耀之意。

但从那字里行间,也可看出那个书生隐藏得很深的质疑与担忧,或是因为无处倾吐才写在信中,又或许是一种刻意的试探。

毕竟,那个狗书生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是走了那个权阉的门路。

然而,当听着顾炎武吟诵完这首词之后,马世龙不但对这些质疑与担忧全部嗤之以鼻,还更加坚定了挖那个自负书生的墙角,将这只蝗虫留在山海关的想法。

后金细作?开玩笑,就那个《三国演义》都当作兵书来读的部落制汗国,也能培养出如此文采斐然的细作来?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在他的笔下都是只识弯弓射大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