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红啊,放在百年后,仍然是女子最喜欢的礼物之一。

辛辛苦苦一下午,拉了小二十个客人,就买了个口红,够大方的。

顾晨果断伸出手指,奶声奶气道:“我也要!”

顾立瑞:“”

洋行店旁边是家文具店。

这个年代写字大都用毛笔,价格不算太高,但如果写文,不方便也太慢,至于钢笔,顾立瑞得不吃不喝拉半个月的黄包车才能赚出来。

顾立瑞感觉儿子今天有点奇怪,报纸,这会又看上了文具。

最终没能抗住儿子的小眼神,折中买了瓶墨水,还有转为穷苦人家准备的钢笔替代品——树枝的笔芯。

回到家时,晚饭早就做好了。

接下来的画面,顾晨非常熟悉。

二师叔一脸神秘,毫不顾忌两个未成年人在场,从后面捂住老婆的眼。

两人刚结婚时,顾立瑞每个生日从不拉下,不论钱多钱少,但自从有了孩子,特别是顾晨,仿佛无底洞的医药费,大山般沉重的手术费。

已经连续两年没买过礼物了。

香儿似乎不那么意外,捂住嘴巴,肩膀一抽一抽的。

“老婆,委屈你了。”顾立瑞把人掰过来,粗壮的大手笨拙给老婆擦泪,“快抹上,肯定很好看。”

香儿连连点头。

她小心翼翼打开,又哭又笑,泪花里有光,最廉价的口红就像夜色中绽放的一朵玫瑰。

黑妞啪啪鼓掌:“妈妈好看,妈妈比那个坏女人还好看。”

“不错,你妈以前可是出了名的大美人,也就你老爸我才配得上”顾立瑞得意洋洋抬起胳膊秀肌肉,然后反应过来,“什么坏女人,黑妞,是不是有人欺负妈妈?”